名稱:遼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社區(qū)“法律診室”
時間:每周定期“開診”
定位:扎根轄區(qū)“家門口”,是街坊鄰里信賴的民生法治“暖心驛站”,不僅精準破解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日常法律問題,更將立遺囑指導、遺產繼承梳理作為核心服務,用專業(yè)法理為家庭傳承“保駕護航”。

趙建峰(左)在“法律診室”為前來咨詢的群眾解答法律問題
“法官,我朋友家的繼承難題急得人睡不著,您快給拿個主意!”初冬清晨,遼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的社區(qū)“法律診室”剛敞開大門,居民王薇(化名)便急匆匆趕來求助。
扎根轄區(qū)家門口的這間“法律診室”,是街坊鄰里信賴的民生法治“暖心驛站”,讓無數家庭在親情與法理的交織中避開矛盾漩渦,找到暖心平衡點。
兩代繼承起波瀾?急難時刻尋良方
“我朋友的父親突然急病走了,沒來得及留一句話,家里有銀行卡還有一套房,現在母親還在,可銀行卡里的錢取不出來,一家人都不知道該咋辦。”王薇語速飛快地講述著朋友的困境,雙手不自覺地攥緊。
“坐診”的曙光法庭庭長趙建峰耐心聽完,一邊安撫她的情緒,一邊拿出紙筆細細梳理:“你別著急,這種情況屬于法定繼承范疇。首先要明確,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現在銀行卡取不出錢,是因為銀行需要確認合法繼承人的身份。你們可以先準備好親屬關系證明、死亡證明等材料,要么通過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要么通過法院走簡易程序確認繼承權,之后就能依法提取存款了。”
趙建峰的細致講解讓王薇稍稍安心,連連道謝后匆匆離去。可誰也沒想到,僅僅過了三天,王薇再次出現在“法律診室”,這次的神情比上次更加凝重:“趙法官,不好了,我朋友的母親也病危了,現在想立遺囑卻沒力氣動筆,口頭遺囑能不能生效?”
聽到這里,趙建峰立刻起身,語氣鄭重卻溫和:“口頭遺囑有嚴格的法律要求,必須是在危急情況下,也就是遺囑人生命垂危,無法以其他形式訂立遺囑的時候才能設立,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有效。”
他頓了頓,進一步解釋:“如果老人后續(xù)病情好轉,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之前的口頭遺囑就會失效。現在這種情況,你們可以盡快找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同時用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遺囑內容,確保見證人和遺囑人都在錄像中記錄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這樣的錄音錄像遺囑也是合法有效的。”
在趙建峰的指導下,王薇朋友一家趕緊按要求準備,順利完成了錄音錄像遺囑的訂立。看著王薇帶著釋然的笑容離開,趙建峰感慨道:“生死面前,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就是給家人最好的‘定心丸’。”從這個案例能明顯看出,遺囑的有無、是否合法有效,直接決定了繼承的順暢度。沒有遺囑時,繼承人不僅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準備各類證明材料確認身份,還可能因流程不清晰陷入焦慮;而危急時刻若能依法訂立有效遺囑,就能快速明確遺產歸屬,避免后續(xù)親屬間產生分歧。尤其在家庭成員接連遭遇變故的特殊情況下,遺囑更是穩(wěn)定家庭情緒、保障繼承有序推進的關鍵,能讓親人在悲痛中不必再為遺產分配費心,更好地處理身后事。
口頭承諾生嫌隙?法理明晰解心結
王薇的難題剛解決,另一位居民李芬(化名)又走進了“法律診室”,臉上帶著難以掩飾的委屈。“趙法官,我父親早年就‘走’了,這些年一直是我照顧母親多一些。母親在世的時候,曾口頭跟我說,把家里的現金留給我,房子留給我哥,當時只有我小姨在場。現在母親也‘走’了,我哥卻不認可這個說法,我倆因為遺產的事兒鬧得很僵,我就想問問,我母親這個口頭遺囑算數嗎?”
聽完李芬的講述,趙建峰先遞過一杯熱水,等她情緒平復后,緩緩說道:“你母親的這份口頭遺囑,很遺憾是無效的。”看到李芬眼中泛起的淚光,他立刻補充:“不是說你母親的意愿不算數,而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件。首先,你小姨是你母親的親屬,屬于利害關系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其次,口頭遺囑需要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這里既缺少足夠的見證人,見證人也不符合要求,所以這份口頭遺囑無法得到法律認可。”
李芬低下頭,聲音有些哽咽:“可我照顧母親這么多年,難道就白付出了嗎?”
“這并不意味著你的付出被否定。”趙建峰耐心解釋,“在法定繼承中,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你可以收集自己多年照顧母親的證據,比如醫(yī)療繳費單據、日常照料的記錄等,主張多分遺產,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隨后,趙建峰還主動提出,可以聯系李芬的哥哥進行調解,幫兄妹倆厘清法理、化解隔閡。“親情比錢重要,咱們不能因為遺產分配傷了一輩子的兄妹情。”趙建峰的話讓李芬漸漸舒展了眉頭,點頭同意接受調解。
趙建峰表示,這個案例恰恰印證了不合法的口頭遺囑不僅無法實現遺囑人的真實意愿,反而會成為觸發(fā)家庭矛盾的“導火索”。很多人誤以為口頭承諾就能作為遺產分配的依據,卻忽略了法律對遺囑形式的嚴格要求,最終導致親人反目。事實上,遺囑的核心價值在于“有憑有據”地固定意愿,若形式不合規(guī),哪怕是遺囑人真實想法,也難以得到法律支持,進而引發(fā)繼承糾紛。
遺囑承載家之暖?法理契合護和諧
在“法律診室”的日常“坐診”中,這樣的繼承糾紛咨詢絡繹不絕。此前,轄區(qū)居民張大爺的子女就帶著一份手寫遺囑來到“診室”咨詢。張大爺夫婦育有兩子一女,擔心子女因房產繼承起糾紛,便親手寫下遺囑,將名下唯一房產留給常年照料自己的小女兒,落款處簽了名卻忘了寫日期。張大爺過世后,另外兩個兒子對遺囑提出異議,認為沒有日期的遺囑無效,兄妹幾人爭執(zhí)不下。
趙建峰仔細查看遺囑后解釋道:“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這三個要件缺一不可,缺少日期的自書遺囑無法被認定為有效。”看著小女兒泛紅的眼眶,趙建峰又補充道:“不過你們長期照料老人的付出法律會認可,在法定繼承時可以主張多分遺產。”
最終,在趙建峰的調解下,兄妹三人達成一致,小女兒多分部分遺產,房產由三人協(xié)商折價分割,一場家庭矛盾就此化解。
趙建峰坦言,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加深,家庭財富積累不斷增加,遺產繼承糾紛也日益增多,成為影響家庭和諧的重要因素。而從司法實踐來看,七成以上的繼承糾紛都源于沒有遺囑,有遺囑的案件中,又有六成因為形式不合法被認定為無效。
“立遺囑絕不是‘不吉利’的事兒,反而是對家庭責任的體現,是化解繼承矛盾的有效手段。”趙建峰深有感觸地說,“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不僅能確保遺囑人的真實意愿得到實現,更能避免親人之間因為遺產分配反目成仇,維護家庭的和諧穩(wěn)定。從國情來看,我國自古以來重視孝道與家庭倫理,父母總想妥善規(guī)劃身后事,而遺囑正是將這種親情關懷與法律規(guī)范相結合的最佳載體。”
他進一步解釋道,民法典在原有遺囑形式的基礎上,新增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兩種法定形式,取消了公證遺囑的優(yōu)先效力,讓遺囑訂立更加便捷、靈活,就是為了適應社會發(fā)展的需要,滿足老百姓的實際需求。“我們設立‘法律診室’,就是要把法律知識送到老百姓身邊,幫大家打消對遺囑的顧慮,指導大家依法訂立有效遺囑,讓每一份親情都能得到妥善安放,讓每一筆遺產都能順利傳承。”
·后記·
如今,曙光轄區(qū)的“法律診室”每周定期“開診”,趙建峰和同事們用專業(yè)的法律知識、暖心的服務態(tài)度,為居民們破解了一個又一個繼承難題。截至目前,“診室”已指導和見證轄區(qū)老年居民起草遺囑百余份,這些遺囑被居民們親切地稱為“寫給家人的愛的囑托”。在法理的護航下,親情不再被遺產糾紛裹挾,無數家庭在傳承中,延續(xù)著溫暖與和睦。
